【之江新语】013:环境保护要靠自觉自为

核心提示:自觉同自发相比,是一种积极的状态。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任何目标的实现,任何规则的遵守,既需要外在的约束,也需要内在的自觉。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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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要靠自觉自为

(二〇〇三年八月八日)

像所有的认知过程一样,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识,也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自然自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

“只要金山银山,不管绿水青山”,只要经济,只重发展,不考虑环境,不考虑长远,“吃了祖宗饭,断了子孙路”而不自知,这是认识的第一阶段;虽然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但只考虑自己的小环境、小家园而不顾他人,以邻为壑,有的甚至将自己的经济利益建立在对他人环境得损害上,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真正认识到生态问题无边界,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生态建设成为自觉行动,这是认识的第三阶段。

自觉同自发相比,是一种积极的状态。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任何目标的实现,任何规则的遵守,既需要外在的约束,也需要内在的自觉。因此,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必须建立在广大群众普遍认同和自觉自为的基础之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使其缩短从自发到自为的过程,主动担当起应尽的责任,齐心协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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