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在分会场参加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房山区在分会场参加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核心提示:10月31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辅导报告。区委书记刘伟,区委副书记、区长祁红,区政协主席唐淑荣,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赞荣等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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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施芝鸿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辅导报告。区委书记刘伟,区委副书记、区长祁红,区政协主席唐淑荣,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赞荣等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施芝鸿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历史背景、内在逻辑、主要亮点三个方面,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解读。他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我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征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论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贯穿全会《决定》的思想红线和主线。这是以一种党的政治宣言的方式,阐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总目标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同时也进一步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广阔内涵。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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