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平冤:从个案正义到制度正义

“呼格案”平冤:从个案正义到制度正义

【事件介绍】

 

呼格案再审结果公布 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蒙古自治区高院今天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案件回顾: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随后, 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呼格的父母从此开始上访申冤。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被媒体报道为“内蒙古版聂树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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