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三部曲 用好三块地——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

奏响三部曲 用好三块地——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

审慎推进“三块地”改革

“土地是财富之母”。对很多城中村、城郊村的农民来说,步入2017年后,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可能更值钱了。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现行农地制度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以往更多强调农地的资源属性,对资产属性关注不够。农民的承包地不能用于抵押,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农地转用增值收益中农户所获比例过小。基于此,去年全国33个县市区被依法授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底完成。作为试点成果,农村建设用地的同价同权问题有望被提上立法议程。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就曾尝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此前的零星试点进展很小,也未能获得法律的支持。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鹏分析说,因为与法律相冲突,过去许多用地单位不敢用这类土地,银行也不接受此类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他认为,“三块地”改革试点方案肯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等地位,有利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安全。

“三块地”改革试点涉及33个县市区,除浙江、四川各有两个县外,其他29个省份均有一个县进入试点。在这些试点县,针对征地范围过大、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等问题,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中央农办主任唐仁健表示,今年将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

(记者 乔金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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