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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理论新视野】马仲良: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更好发挥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6)

摘要:“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是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协商民主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从十八大到十九大,党和国家在协商民主建设方面的几个标志性文献。这些文献为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关于协商民主的决策奠定了基础。

第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协商民主进行了充分论述。

十八大报告有一部分讲的就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里面讲了几个重要的观点。一是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其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了。十八大报告还提出,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段话充分论述了协商民主的任务。

第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丰富了十八大报告关于协商民主的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提出,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中共中央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提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第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也就是说,我们要把协商民主作为一个体系来认识。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田甜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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