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开展满洲工作给晋察冀分局的指示
晋察冀分局:
满洲工作之开展,不但关系未来中国之局面至巨,而且己成刻不容缓之紧急任务,因此特决定:
(一)分局、冀中区党委和冀热区党委,各组一个满洲工作委员会,负责动员和领导一切可能的力量开展满洲工作。
(二)三个委员会之工作分头进行,均直接受中央城市工作部领导,并与该部通报(应指定译电员负专责,翼热边翼中的电可由分局电台转)但分局与区党委,应用极大力量,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如组织机构一时难以健全,可先指定一二得力干部负责,开始进行工作,再逐渐充实之。
(四)人选决定后,望即电告。
中央
九月四号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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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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