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开展潮、梅、闽西南工作的指示

中央关于开展潮、梅、闽西南工作的指示


林平并转临委:
  我们对潮、梅、闽西南工作有如下建议,望考虑后转告林美南等同志。
  (一)沦陷区及可能沦陷区,如潮、揭、普、惠,潮、澄、饶工作,可以经审查后恢复活动,以组织保卫家乡各种式样的地方性武装为主,未能审查党员则给子任务单独活动。林美南应到潮、普、惠、揭主持工作,潮、澄、饶则由周礼平负责。
  (二)梅、埔等国民党区工作,应劝导一部城市党员转入乡村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新的战略据点,梅、蕉、杭武边的放点工作,由李碧山负责。
  (三)闽南可能沦陷的老支点,应由阿叨乌鳅分开负责,组成二个流动武工队恢复联系。闽西仍应在群众中继续巩固秘密党的基础此二地应统一在朱同志领导下。
  (四)潮汕一带敌后游击小组,可以集中行动,并求发展。调罗林回来负队长职务,在普、揭中找一干部为政委。
  (五)沦陷区的各式反日武装及国民党区的反蒋武装,我们均应设法与之进行统战工作,特别澄、饶边土匪武装,更应打入工作。
  (六)各地情况如何,望经过东江电告。
  中央
  寅鱼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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