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太岳区党委对新收复城市、据点的指示

中央转发太岳区党委对新收复城市、据点的指示


    中央转发太岳区党委对新收复城市、据点的指示(一九四五年五月一日)此报转发各地参考。
    中央
    辰东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附:
    太岳区党委对新收复城市、据点的指示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一、二、四地委并报中央北方局:
  关于新收复城市据点地区,我们应采的政策。
  (甲)在工作的第一步中:
  一、应宣布宽大政策,不杀一人,建立抗日政权和秩序,安定人心,号召过去当汉奸的人,一律向政府登记悔过,人民有要报仇的,须加说服,待将来依照法令政策,正当解决。区村长应选执行政策较好的委任之。
  二、召开绅商、教育、宗教团体、各界人士,开座谈会,群众庆祝胜利大会,宣传时事政策,和我们的主张,进行清洁扫除,刷换新标语。
  三、政府与经济局,确定发给一些贷款,贷粮,慰问群众,救灾安家,恢复和发展生产,消灭蝗虫运动,根据地与收复区人民互助赈济,这是应抓紧的迫切工作,必须使人民种下土地,方能保证今后有饭吃。
  四、宣布工商方针,维持贸易秩序,公布税制,登记仇货,限期售完,冀钞由政府出布告,依市价,或新价,定期兑换,不让人民吃亏。换回纸伪币,转投别处敌占区购买必须品,打击伪币,这是由经济局统一进行,别部分亦可在经济局统一领导下面帮助。
  (乙)将来在第二步,再行发动群众反恶霸,解决土地纠纷。继续贯澈宽大政策,唯须在宽大中,分别出功罪大小和轻重,折算分明,向群众大会坦白,经群众讨论公议,恰当处理之,务须使既不使失宽大精神,又能教育群众及汉奸。
  (丙)对白晋线及其他快收复的城市据点,仍应加强围困,统一指挥,进城要有秩序,或设临时城防司令部。特别在两三县共同克复一城市,争先进城,更应注意。对敌人资财之没收,必须经过政府或政治部,不准军人及民兵自由乱没收,事后有散在民家之零碎资财,亦不准派人乱入商店及民宅肆行搜集,必须经过政府出钱购买。以上,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之。
  太岳区党委卯马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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