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改革平津两市学校教育的指示

中央关于改革平津两市学校教育的指示


天津市委,并总前委,华北局,北平市委:
  丑灰电悉。
  (一)平津的学校教育是需要加以改革的。你们所提改革天津国立学校的计划,大体上也是好的。但我们怀疑立即进行这种改革的群众基础,即是否绝大多数的学生和教职员都拥护这种合并和改革,而不会引起某种反抗或误会或不谅解,以致给予特务分子以鼓动群众的机会,妨害事业的进行。我们认为你们在群众中的准备工作是不够的,目前你们应积极在学生及教职员群众中进行这种改革的准备工作,并将准备的情况和程度报告中央,以便中央有根据来下决心进行这种改革和合并。如果这种准备不够,缺乏改革的充分的群众基础,则宁愿将改革与合并的时间推迟,以便你们进行准备。望你们即向各国立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员说明目前政府财政经济的困难情况,向他们征求意见,如何节省各学校开支及如何合并与改革各学校的组织和教育,而你们自己暂不提出意见,待探知群众中多数的意见后,然后再适当地提出你们意见,经大家讨论,并取得绝大多数赞成后,再实行改革。
  (二)所有各大学中学的校长教职员,均须从平津各学校原有人员中选择调整,由适当机关加以任命,无法由外面派人去接办。在原有人员中为大多数群众所反对者及坚决的反动分子,必须撤换,新任命的负责人员亦必须是忠实愿意执行我们的教育方针,并为大多数学生和教职员所赞成者。教导主任及政治教员,如你们有适当的人,可派遣少数,如无适当人员,则可不派,让学生和教职员自己去组织研究好了。
  (三)你们所提限制私立中学的学费及由政府接办私立学校的意见,是错误的,不可采用。对私立中学,你们可只要求他们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取消一些应该取消的课程而外,不要去加以干涉。应让他们继续办下去。
  (四)关于学生公费制,同意你们所提意见,经过群众讨论,组织评议委员会具体审查决定,通过群众大多数的赞成后,加以改革。
  中央
  丑删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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