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委员会的决定

党总委员会的决定

党总委员会的决定

1903年11月1日于日内瓦

副本。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

党总委员会成员瓦连廷诺夫、伊林、卢、瓦西里耶夫(他还全权代表总委员会第五名委员叶菲莫夫),由伊林和瓦西里耶夫两委员召集,于1903年11月1日 在日内瓦举行会议并作出决定:认为中央委员会代表在同盟代表大会上的行动是正确的[43],并责成他以增补新成员的办法改组同盟。瓦连廷诺夫、伊林、瓦西 里耶夫、叶菲莫夫(瓦西里耶夫代)、卢。

载于1904年日内瓦出版的《对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的述评》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8卷第63页

【注释】

[43]指弗·威·林格尼克。他在1903年10月18日(31日)国外同盟代表大会的会议上代表中央委员会要求对大会通过的同盟章程加以修改,使其与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章程保持一致。由于反对派拒绝这一要求,林格尼克宣布会议为非法,并同其他布尔什维克成员一起退出了代表大会。——59。

责任编辑:焦杨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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