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致瓦·亚·斯莫尔亚尼诺夫[224] (9月1日) 

286.致瓦·亚·斯莫尔亚尼诺夫[224] (9月1日) 


  斯莫尔亚尼诺夫同志:  
  
  应当:(1)查明格鲁吉亚的同志们是否遵守了未经我们同意不得签订租让合同这一规定(有这样的规定吧?党内的?)。  
  
  (2)研究一下该合同所订条款在实质上是否有利(尤其是谁是最后仲裁者?)。为此,由中央委员会指定1—3名专家,委托他们提出书面意见。  
  
  对(1)、(2)两项均请办理(通过中央委员会)。  
  
  列宁
  9月1日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154页
  
  【注释】

  [224]此件是在收到格鲁吉亚政府签订的关于在该共和国两个地区开发森林资源的租让合同后写的。劳动国防委员会于9月30日决定批准这个合同,并责成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收集有关承租人支付能力的材料。——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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