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致玛·伊·格利亚谢尔[373] (10月12日) 

475.致玛·伊·格利亚谢尔[373] (10月12日) 


  如果“一致通过”,我准备立刻签字,那就完事了。让全体委员(分委员会的和委员会的)都签字吧,然后我签字。  
  
  如果不是这样,而委员会由于某种原因要与我面谈,那现在就定一个时间:或是今天9时,  
  
  或是明天12时,  
  
  或是星期五12时。  
  
  请给库尔斯基打电话。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60页

    【注释】

  [373]这是列宁对人民委员会秘书玛·伊·格利亚谢尔的一个便条的答复。便条写道:“弗拉基米尔·伊里奇:我问过库尔斯基,他为什么昨天没把向瑞典滚珠轴承公司租让的问题提交人民委员会。他说,他们那个分委员会得出一致的意见,认为该公司提出的主要条件(交出仓库)是无法接受的。因此他们认为委员会需要在您亲自参加下重新研究这一问题。”(见《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第218页)。——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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