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致彼·阿·波格丹诺夫 1921年10月28日 

572.致彼·阿·波格丹诺夫 1921年10月28日 


  波格丹诺夫同志:  
  
  我偶然得知,委员会(处理厄克特承租事宜的)[456]至今还未动身!  
  
  这是骇人听闻的拖拉,太不象话。建议您对这次办事拖拉的责任者给予处分,并设法使委员会立即出发。  
  
  如果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容忍这种拖拉作风,那就不用搞任何“建设”了。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12页
     【注释】

  [456]这里说的是人民委员会任命的对拟租让给莱·厄克特的企业进行调查的委员会。11月1日人民委员会听取了彼·阿·波格丹诺夫关于该委员会延迟动身的原因的报告后,责成他设法使委员会在三天内动身。——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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