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德·伊·库尔斯基
库尔斯基同志:
尼·彼·哥尔布诺夫通知我说,您打电话来表示不愿意制定公民权利宣言(按照政治局3月22日的决定应叫作“基本财产权利宣言”[416]),您提出的理由是“停止退却”。
我不得不警告您,提出这种理由是开玩笑,您迄今表现出来的这种拖拉是不能容许的。
我要求您最多在两天内,即不迟于星期一早晨[注:即4月3日。——编者注],把公民权利宣言草案送交瞿鲁巴同志。[417]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1922年3月31日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222页
【注释】
[416]1922年3月22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如下决定:“建议库尔斯基同志在实施民法典和法律关系的固定规范的条例制定出来以前,向人民委员会,然后向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一项经俄罗斯联邦承认的、受法律保障和受法院保护的基本财产权利的宣言。”——373。
[417]《关于经俄罗斯联邦承认的、受俄罗斯联邦法律保障和受俄罗斯联邦法院保护的基本私人财产权利的法令》由司法人民委员部起草,1922年5月22日经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常会批准,1922年6月18日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上公布。——374。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九秩探源照古今 文明承启传根脉
- 以绿为底,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
- 长征精神赋能,老区好日子拔节生长
- 坚持利剑高悬,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以活态传承,让非遗扎根人间烟火
- 让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
- 遵循“三个更加”,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
- 以步步寸履 续久久荣光
- “潮”起来,老字号历久弥新
- 九秩岁月映初心,万里山河启新程
精选视频

【双语视界·理论微课堂】可控创新: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双语视界·理论微课堂】“三农”工作的基层创新与实践
【双语视界·理论微课堂】宝贵经验: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规律性认识
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
站稳根本立场,回应人民期待——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双重逻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