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突破

省直管县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突破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公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孔祥智教授认为,省直管县体制具有探索性质,将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一号文件指出,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这引起了比较广泛的关注。孔祥智认为,这将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孔祥智说,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县扩权”改革;二是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前者从1992年就开始了试点,后者自2005年开始试点。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省直管县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财政由省直接管理,欠发达县也由省直接转移支付;二是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三是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由省直管。这一体制的优点是减少了市一级行政层次,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也存在着现有体制下的一些缺陷。

孔祥智表示,今年的一号文件在这方面也是探索性质的,即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进行试点,研究如何发挥这一体制的优点,避免缺点。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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