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给军事革命委员会的命令 (1917年11月9日或10日〔22日或23日〕)

人民委员会给军事革命委员会的命令 (1917年11月9日或10日〔22日或23日〕)

由于投机倒把分子、趁火打劫者及其在铁路、轮船公司、运输办事处等部门中的一批帮手在兴风作浪,战争和管理不当引起的粮食恐慌已经严重到了极点。

在人民灾难深重的情况下,这些万恶的匪徒为了发财,竟把千百万士兵和工人的健康与生命当作儿戏。

这种情况一天也不能容忍了。

人民委员会命令军事革命委员会采取最坚决的措施,以铲除投机倒把、暗中破坏、隐藏存粮、恶意积压货物等现象。

凡犯有这类罪行的人,应当依照军事革命委员会的专门决定立即逮捕,并在送交军事革命法庭审判以前拘留在喀琅施塔得的监狱里。

应当吸收所有的人民团体参加反对粮匪的斗争。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17年11月1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23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89页

责任编辑:焦杨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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