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关于同卡列金作斗争的决定 (1917年底—1918年初)

人民委员会关于同卡列金作斗争的决定 (1917年底—1918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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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1917年12月30日〔1918年1月12日〕)

人民委员会赞同安东诺夫同志在同卡列金分子及其帮凶的斗争中采取的果断措施,同时决定:军队司令员有权惩办那些造成失业和饥荒危险的怠工的资本家,直至把罪犯押送到矿山强迫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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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决定的补充

(1918年1月1日〔14日〕)

革命法庭一旦得以建立,应立即审查定为强迫劳动的每一案例,或者确定劳动的期限,或者释放被捕者。

决定载于1942年《列宁文集》第34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俄文版第35卷第215页

对决定的补充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责任编辑:焦杨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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