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立全俄部际保卫铁路特设委员会的法令草案的补充[150] (1918年1月30日〔2月12日〕)

对关于建立全俄部际保卫铁路特设委员会的法令草案的补充[150] (1918年1月30日〔2月12日〕)

保卫机构的职责首先是同投机倒把和非法运输粮食作无情的斗争。

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8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90页

【注释】

[150]这是列宁对关于建立部际保卫铁路特设委员会法令草案的补充。这个草案由为制订改善彼得格勒粮食状况的措施而在1月25日(2月7日)成立的一 个委员会起草。1918年1月30日(2月12日),人民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这个法令草案。列宁的补充构成人民委员会批准后的法令的第5条(见《苏维埃政 权法令汇编》1957年俄文版第1卷第454页)。

人民委员会就上述委员会的报告还通过了一个决议,其中采纳了列宁的关于改善彼得格勒粮食状况的措施的建议(见本卷第341页)。——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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