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新语】222:主仆关系不容颠倒

【之江新语】222:主仆关系不容颠倒

摘要: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仆人”,那就不配当一名领导干部。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本网将陆续转载,以飨读者。

主仆关系不容颠倒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搞特权的危害性。他说:“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仆人”,那就不配当一名领导干部。是否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执政宗旨,是否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人也常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海民”。各级领导干部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工作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解于人民,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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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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