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集安:“3+1”确保市委权力规范运行

吉林集安:“3+1”确保市委权力规范运行

核心提示:吉林省集安市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中,坚持权力公开以百姓需求为导向,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3个层面和监督信息处理中心组成的“3+1”权力行使监督体系,确保市委权力规范运行。

吉林省集安市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中,坚持权力公开以百姓需求为导向,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3个层面和监督信息处理中心组成的“3+1”权力行使监督体系,确保市委权力规范运行。

党内监督,切实加强自我约束。制定《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党内公开制度》,定期将市委权力运行公开的重要事项下发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给本单位党员,并收集党员对公开事项的建议,于公开7日内上报;建立“双向约见”制度,在市委组织部设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和党代表活动小组办公室,通过党代表走访、定期约见党员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倾听民意。

民主监督,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检查“三查(察)”活动。去年以来,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就贯彻实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社会事业发展及民生工作,对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情况、两江堤防建设情况、全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临线公路工程建设情况及“菜篮子”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

社会监督,倾听社情民意,为决策提供依据。集安市以村、社区为单位,选聘了160名党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形成在地域上的全覆盖。监督员及时收集真实、详细的群众意见,为市委正确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依据。

信息处理中心,整合监督资源,加强情况反馈。按照实施全面监督、加强情况反馈的要求,建立了市委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处理中心,通过网上信箱、社会监督员等渠道,收集各个层面的监督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处置,要求责任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并将承办部门和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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