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新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是一国对外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国际可对比性,新办法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考虑到中国居民个人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情况无法完全通过金融机构采集,新办法增加了“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的规定。

此外,新办法将申报主体由中国居民扩大到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规定:“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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