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应坚持群众路线

建章立制应坚持群众路线

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阶段,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直接影响着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应坚持群众路线,不仅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从群众中来”,还要把建立的制度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制度的执行,做到“到群众中去”,促进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制度。从法理上讲,群众具有知情权,对重大决策有知情和参与的权利。听证会、行政复议等形式虽已起到一定的效果,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重大事项中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见,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中采取“群众说了算”的方针,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在各种政策运行过程中,由于认识不足,或重视不够,或是被滥用,或是执行不力,直接影响了政策措施的执行结果。因此,建立健全群众对政策的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偏差,是确保政策发挥应有效能,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的关键。通过过程监督,民意考量,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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