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依宪治国

报告人:王勇 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导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此举是推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这一要求的重要表现。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了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宣讲家网站邀请到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王勇主任,以《宪法与依宪治国》为题,与广大网友一起关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报告共分为三个方面:一、对宪法需要明确的几点认识;二、依宪治国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三、坚持依宪治国的思路与重点。报告人认为,坚持依宪治国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新时期政府治理新理念的要求。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树立宪法权威,必须尊重宪法文本,必须坚持依宪执政。

2014-12-02 21:44: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张一博责任编辑:李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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