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报告人: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导读: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比较行政法。曾获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宪法具有至上的权威性,宪法权威同政治权威、个人权威、制度权威以及道德等其他权威相比,具有不可质疑的支配力。树立宪法权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目前中国社会缺失的不是物质,不是法律,也不是制度,真正缺失的是被广泛认可和接受的“社会共识”。重塑社会共识,最基本的根据是宪法,最基本的方式是认真对待宪法、全面实施宪法,让宪法中蕴涵的国家、民族的价值与共识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以宪法共识来建立、维护并发展社会共识。

2014-12-03 16:49: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马中豪责任编辑: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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