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觉践行从严管理干部新要求

青海:自觉践行从严管理干部新要求

摘要: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要弘扬公道正派的优良作风。要坚持开展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组工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规章,自觉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出色的组工干部队伍,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组织部门要遵循习总书记提出的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将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当前,互助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应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一要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要把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党校培训教学计划,采取集中轮训、邀请专家教授辅导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先进典型剖析自己。二要加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力度,使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三要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片等触及干部心灵深处的教育方式,警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严格自律,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坚持选任程序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一要把好入口关。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分辨干部的“德”,识别干部的“才”,严格按条件和程序公道正派用人。既要从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处理中识别干部、考察干部、任用干部,又要注重从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工作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严格衡量干部,防止降格以求。二要把好程序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程序和标准,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选出好干部,配备好班子。三要把好审核监督关。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认真核查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个人申报事项等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大干部监督管理。一要强化制度约束。不断制定完善务实管用的干部管理制度,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监督、激励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将从严管理干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要突出监督重点。俗话说,牵牛牵鼻子,提袄提领子,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三要严格日常管理。健全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始终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去除侥幸心理。建立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合理分工,严格考核,适时谈心谈话,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坚决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发生。拓宽监督渠道,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干部七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交友圈,深入了解掌握干部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纠正。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履行抓党建、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职责,坚持严字当头,切实规范权力行使,自觉按规矩办事,把从严管理干部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使每名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不断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深。三要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畅通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双向沟通渠道,强化帮扶措施,搭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平台,使干部作风转变真正体现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工作中。推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把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延伸到田间地头,让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接地气、增感情,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要弘扬公道正派的优良作风。要坚持开展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组工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规章,自觉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出色的组工干部队伍,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二要发扬“安、专、迷”的精神,安下心来,专心致志,迷恋至深,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着力打造“会写+能说+实干”的组工干部队伍。三要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选人用人,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要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选人用人、公务员考录、党员发展、党费开支等工作情况的严格监督。对群众平时反映的问题、拟提任对象在任职公示期间的举报、涉及选人用人和组织工作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核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

(作者单位:互助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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