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

曹建明: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

摘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根本途径。要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

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曹建明指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根本途径。要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

曹建明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要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一查到底。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

曹建明指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规范和约束司法权行使、保障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对冤错案件必须敢于监督、敢于纠错。

曹建明强调,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严禁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条款限制律师会见,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要全面清理各类司法办案考核指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

曹建明强调,当前,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试点工作,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等已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落实。稳步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认真深入组织调研,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尽快拿出试点方案报经批准或授权后启动试点。

曹建明要求,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教育引导检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周永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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