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践行核心价值观贵在自觉

新疆:践行核心价值观贵在自觉

摘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一字之颠,意味着视角、思路和驱动力的根本转变,将每个人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充分唤醒,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有了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

全国两会期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当下的意义,已成为指导我们各行各业前进的“灯塔”。

说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加全国两会的一些新疆代表委员们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新疆精神。正如全国政协委员蒋平安所说,好的价值观首先是一种内心的自觉。新疆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一样,不是靠外在的、被动的约束,而是一种内心的自觉。

贵在自觉,实在是说到了根本。因为,内化于心的力量最强大。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能否真正树立起来,最根本的要将其内化为政治信仰、理想追求。内化得越迅速,宣传教育的成效就会越明显;内化得越彻底,核心价值观就会树立得越牢固;内化得越自觉,核心价值观就会越管用。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思想、文化、利益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社会对“共识”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在这种大背景下,新疆要稳定、要发展,就必须力推一种社会主流观念,让它成为引领各种思潮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种力量,它让人们在思考问题和做出某种行为时有所遵循,让人们自觉朝着正确而明媚的方向前进。新疆精神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现实中,有的人一听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印象就是抽象,其实不然。因为它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只要你用心看看,它就在身边:公务人员为群众办好的每一件实事,是敬业的诠释;商家用心为消费者提供的每一件商品,是诚信的代言;看见需要帮助的人热心上去搭把手,是友善的暖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每个人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也是它的受益者。以实际行动彰显价值追求,将各个层面的价值理念彰显于国家发展、社会运行、个人生活的过程与细节,我们就能享受到良好价值观带来的福祉,这个社会就会更加美好。

当然,自觉践行美好的同时,也要坚决抵制错误观念和行为,要敢于说不,防范破窗效应。让造假者受到惩罚,让讹诈者付出代价,让是非不分者受到教育,才能澄清模糊认识、捍卫底线,引导人们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做新疆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一字之颠,意味着视角、思路和驱动力的根本转变,将每个人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充分唤醒,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有了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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