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严以律己” 践行“三严三实”

报告人:王 莉 中央党校教授

导读:

贪腐之患,不是国法不彰、党纪不明,而在于党政干部不能严以律己。律己能守则,纵己则戒荒。“老虎”之成,始于“小事”。“小事”常有,而律己之心少见,故见利忘义;律己不严,且周遭诱惑不断,故欲壑难填。党的不少好干部,就因不能在“小事”上严以律己,终致害己误党。有鉴于此,广大党员干部有必要注重“严以律己”,践行“三严三实”。[文稿][PPT]

2015-09-10 17:19: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田甜责任编辑:余永峰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