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祖国》创作于1950年9月,适逢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由王莘作词、作曲,是一首爱国歌曲。1951年9月12日,周恩来总理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令:在全国广泛传唱《歌唱祖国》。歌曲已经成为中国各种重大活动的礼仪曲、开场曲或结束曲。1989年,歌曲荣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金唱片奖。
歌曲是由主歌、辅歌、主歌再现组成。即:主歌四句、辅歌六句、主歌再现四句反复两句。其结构严谨,简洁明快,既通俗易懂,又朗朗上口,将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壮丽画卷犹如浓墨重彩勾画得淋漓尽致。
一曲《歌唱祖国》凝结了爱国之声、人民之心、民族之魂,立即传遍全中国,成为亿万中国人民久唱不衰、响遍神州的“金曲”和跨世纪的音乐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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