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炽

陈为炽

摘要: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向陈为炽学习”的决定,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蛇口分局党委决定将碧涛卫队命为“陈为炽卫队”,并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

陈为炽(1967.12—1991.4),男,汉族,福建省德化县赤水镇猛虎村人。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冬入伍,分配在武警广东省边防局第七支队二大队九中队。服役期间,多次受到嘉奖,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退伍后,受聘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蛇口保安公司的他,主要负责外国客人和港澳同胞居住的碧涛别墅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不久被任命为卫队长。在担任卫队长一年多时间里,他曾十几次抓获疑犯并为破案提供重要线索,所负责的别墅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同时,为了配合大队做好保安员的培训工作,还自编讲义,亲自示范,共培训6期保安员310多人次。1991年2月,被保安公司授予“优秀卫队长”光荣称号。

1991年4月13日晚9时,接到盗警,他即与保安员欧阳基赶到发案地点,截住了甄哲、陈建军两名作案嫌疑人。当甄犯手持匕首向欧阳基行凶时,他快步上前,迅速制服甄犯。陈犯趁机从背面用匕首把他刺伤后夺路而逃,他强忍着剧痛,仍死死地卡住甄犯的脖子,后膝狠狠地顶住甄犯后腰,直到闻讯赶到的保安员擒住案犯,而自己终因受伤过重于15日晨牺牲,年仅24岁。

199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陈为炽“革命烈士”称号,中共深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保安勇士”称号,中共南山区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中共深圳市公安局党委作出“向陈为炽学习”的决定,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蛇口分局党委决定将碧涛卫队命为“陈为炽卫队”,并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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