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监督的“四种形态”
2016-10-24 14:45
人民网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
2015年9月,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实践,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本站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的言论,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