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之光”催生更多文明之花

让“互联网之光”催生更多文明之花

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16日上午在浙江省乌镇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式上通过视频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他个人的名义,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嘉宾致以诚挚的问候,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加强合作,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11月16日 新华网)

借力互联网的独特优势,乘着创新驱动的翅膀,可以让“互联网之光”催生更多文明之花、造福13亿国人。

互联网时代,“数字化”阅读趋势不可阻挡。据今年4月公布的第十三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成年国民综合阅读率为79.6%,人均报纸阅读量和期刊阅读量均有所下降,而人均每天手机阅读时长大幅增长为62.21分钟。可见,包括手机阅读在内的数字阅读持续快速发展,正日益成为国民新的阅读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说,互联网已经成为推动文明交流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让“互联网之光”催生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我们有5000多年的灿烂文明,有56个民族的多彩文化。如此浩瀚博大的文化“海洋”,也给学习、交流带来了障碍。为此,要立足互联网,借助大数据以及未来的5G网络,将国家图书馆、大学图书馆、专业图书馆等全部“数字化”,并建立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让我们的各种文化实现自由交流互动,让文明的源泉充分涌流。

让“互联网之光”催生更多更好的数字化文化产品。文化影视出版界作为传播文明的“主力军”,要正视数字媒介迅猛发展的现实,植入互联网“基因”,积极推进共给侧改革,提供更多更好的数字化文化产品。借力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瞄准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光盘阅读、Pad(平板电脑)阅读等数字化阅读方式,数字化生产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实现“大众化”、 “分众化”、“小众化”,以适合不同个体的“口味”,达到“众口善调”之目的。

让“互联网之光”催生大批传播正能量的“网红”。网络空间是7亿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义、善良、阳光、美好的正能量。因此,要加强网络伦理建设,提倡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当前,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传播正能量的网红堪称“稀缺资源”。诸如芙蓉姐姐、凤姐、郭美美等负能量的“网红”必须坚决摒弃,而呼唤杭州协警礼为奇、江西省新余市大学生村官欧阳凤这样的“网红”,并多多益善。传播正能量的“网红”,才能让网上文明的百花园姹紫嫣红。

互联网潮流,浩浩荡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就让“互联网之光”照耀神州大地,催生更多文明之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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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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