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文明过节”系列宣传倡导活动通知

2017年春节期间“文明过节”系列宣传倡导活动通知

核心提示: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履行“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各类媒体要强化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对没有响应“文明过节”倡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公开曝光批评。

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全县人民过一个文明、和谐、平安、健康的传统节日,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构建道德风尚高地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过节”系列宣传倡导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月11日。

二、活动内容

1、低碳过节。各级党政机关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工作会等形式,组织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市场监管、商务和城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超市、商铺等进行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上门宣传,发放一份倡议书;教育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延伸宣传;各镇(区)要组织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倡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共建部门要积极参与结对社区宣传倡导活动。

2、欢乐过节。各镇(区)要在节日期间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传承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选择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文体部门及全县各类文艺、文化团体要积极创作关于移风易俗的作品,通过文艺节目宣传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摈弃不良风俗习惯。

3、节俭过节。各镇(区)要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集中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节俭意识,形成文明乡风。各级党政机关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践行“两学一做”,严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反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餐饮酒店,在明显位置设立“文明餐饮”、“光盘行动”等提示牌,主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节俭生活;卫计部门要走进社区和镇村,讲解暴饮暴食的危害,宣讲健康的饮食方式。

4、平安过节。公安部门要大力宣传赌博的危害,加大预防和打击力度,要在人流密集地段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劝导群众文明交通,做到不闯红灯、不人车混行,不酒后驾驶;综治部门要积极动员基层群众力量,组织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互相监督、互帮互助。环保、安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及时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斗香,违法运输、经销、存储烟花爆竹,违规烧斗香、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

5、时尚过节。旅游部门要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春节期间以乡村游、探亲游、红色游、周边游等方式过一个时尚的节日,要指导全县各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积极向我县外出游客宣讲文明旅游知识,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册,维护xx形象;各镇(区)、县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各类文博场馆和公共设施的开放,吸引群众离开牌桌和沙发,主动参加时尚健康的娱乐活动。

6、温暖过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孝老爱亲宣传,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走访慰问、寄送春联、新年贺卡、邀请参加联欢庆典等多种形式,给历届道德模范和xx好人以崇高礼遇。对生活有困难的好人,要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志愿者提供置办年货、打扫卫生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医疗、交通、供电、供水、金融、城管、环卫等节日一线服务岗位的管理,慰问值班加班人员,提升文明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过节”宣传倡导活动,将其作为本地、本单位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策划,针对宣传对象实际,开展生动、贴切、有效的宣传倡导,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不良习俗的危害,积极主动参与“文明过节”系列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新闻信息中心、广电总台要在报纸、电视、APP、微信等平台上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文明过节”宣传行动,对移风易俗现象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各镇(区)、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栏、服务窗口、电子屏等阵地,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以海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文明过节”宣传倡导,推动引导民间媒体、企业、商户和物业公司主动参与“文明过节”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严格监督,主动践行。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履行“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各类媒体要强化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对没有响应“文明过节”倡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公开曝光批评。

中共xx县委宣传部

xx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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