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80年8月21日至26日举行。会议决定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8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即将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这个草案将作为建议提交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国籍法草案、婚姻法修改草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草案;通过了《律师暂行条例》,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980年 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摘要:会议通过了即将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这个草案将作为建议提交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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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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