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会

四川省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会

摘要:5月25日下午,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检查组第五小组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会,听取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5月25日下午,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检查组第五小组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会,听取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作汇报发言。

董晓辉在汇报中指出,目前四川省建立完善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格局,摸索出了“压实一个责任,密切二个配合,强化三个保障,突出四个重点,狠抓五支队伍建设”的具有四川特色的工作方法。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清查建库正在全省各地认真开展、扎实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人员配备方面,省政府成立了由杨洪波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平、环境保护厅厅长于会文、省统计局局长陈炜任副组长,16个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截至4月底,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董晓辉强调,从2018年5月开始,在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期间,全省执行“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省普查办指定专人负责,各市(州)普查办每双周三下班前将市(州)、县(市、区)工作情况上报省普查办,省普查根据调度情况和督察督办情况等汇总整理编印《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及时上报国家普查办,并每月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上报省人民政府。对工作滞后、工作不落实、未按计划完成的,视情况轻重程度,采取发督办函、内部约谈、公开约谈、内部通报、公开通报等方式解决普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会上,董晓辉还分别从污染源普查清查、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普查工作调度与督办、宣传与培训、信息化建设、伴生天然放射性矿普查进展等方面情况作了汇报,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四川省将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按照国家普查办的要求,进一步把普查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扎实,按期完成各项普查任务,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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