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是要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落地落实,为推动zd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以上率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步调统一。

二是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教育、管理”职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全面落实。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日常监督提醒、个别谈心谈话、集体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要全面整改突出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将工作重心落脚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上来。要对本次督导反馈的意见列出台账,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要全面落实各项要求。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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