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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十年“河长制” 守护绿水青山

2018-11-29 16:16 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吴成玲

为了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从2003年开始,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始试行“河长制”。2013年,长兴县委、县政府着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河长”管理模式,共落实各级河长547人。
  从2014年起,长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80亿元,用于河道清淤、水环境治理改善等工作,截至2016年底,长兴县已全面清除了垃圾河、黑臭河,全县河道呈现出“水清、岸绿、精美、生态”的良好面貌。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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