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精准帮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整改“精准帮扶措施落实不得力”的突出问题,制订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没有实现全覆盖,帮扶措施单一且同质化现象突出,帮扶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双包”要求落实不够。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帮扶单位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联系包户,有的虽然选派了干部,但后续支持力度不够,帮扶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三是部分牵头帮扶单位未能有效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合力帮扶不到位。

(二)基层帮扶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一是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有的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缺乏切实可行的帮扶思路和措施。二是不少帮扶联系人本身只是一般村干部或基层普通工作人员,资源有限,措施不多;有的帮扶联系人一人联系多户甚至十几户,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帮扶,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少村级扶贫专干由村文书兼任,存在“专干不专”现象。三是驻村工作队“不成队”现象突出,没有形成“专班”,驻村工作队往往只靠队长单兵作战,影响了帮扶实效。

(三)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够。一是不少帮扶干部没有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制定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滴灌”。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项目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力度不够,“造血式”扶贫办法不多。三是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不少贫困户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其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内生动力未能进一步激发。

(四)开展监督考核力度不够。一是对实施帮扶项目的脱贫成效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没有把带动贫困户的户数、增收脱贫实效列入评估内容。二是对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帮扶联系人的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未能真实记录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等,难以保证工作队队长“下得去、留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和帮扶联系人勤上门、帮得实。三是对帮扶单位的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对帮扶单位的压力传导和正向激励不够。

二、整改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扶贫,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不断创新帮扶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基础性措施,逐步解决帮扶措施单一等问题,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完成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压实帮扶责任。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13号),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二是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专项督查。计划年内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专项督查,并公开通报结果,督促市、县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帮扶全覆盖。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脱贫户中没有帮扶联系人、没有安排帮扶项目、帮扶联系人全年没有上门的,相关县(市、区)要列出任务清单,限期整改,依单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市、区)针对“精准帮扶措施不得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四是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帮扶政策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单位不变动、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不脱钩。

(二)配强帮扶队伍。一是落实省委关于选派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同时选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的要求,选齐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并推动其认真履行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二是落实帮扶联系人必须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要求,每名帮扶联系人所联系的贫困家庭一般不超过3户,不断提高到户帮扶的精准性、实效性。三是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省级层面今年举办2期省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业务培训,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帮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现场观摩和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帮扶方式。一是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组建由帮扶联系人牵头,村组干部、农技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帮扶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扶方案,落实帮扶项目,跟踪服务到底,坚决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内生动力。三是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等扶贫项目,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结合“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支部共建、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强化督查。建立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有效督查机制,加大对各地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考核。修改完善考核体系,加大精准帮扶和帮扶成效在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直帮扶单位脱贫攻坚帮扶成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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