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明哲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明哲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协商讨论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合建议书,决定予以接受。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同意王明哲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不再担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明哲  李敬方  肖承继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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