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事项

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事项

市长陈吉宁主持

11月12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对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管理和技能培训等一系列重点任务,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统筹规划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市有关部门和区要加强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坚持规划引领,严守耕地保护等红线,处理好规划标准与农村实际情况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长效机制,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聪明才智,提升乡村共治共享水平。推进农业与科技、服务业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做好农村地区冬季供暖服务保障,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强调,推行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要通过立法、宣传、教育、引导等多种措施,加强规范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形成社会共治。

要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责任层层落实。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说明分类标准,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分类意识、掌握分类方法,养成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

会议研究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指出,物业管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要结合北京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立法工作,明晰各方权责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会议邀请5位市民代表到会,参与上述议题研究讨论。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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