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印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

宁夏印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

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宁夏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2020年3月23日,民政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3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自治区会议精神,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精准的原则,周密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预案,强化管理服务,实现疫情精准防控与满足群众祭扫需求有机结合。要突出抓好现场祭扫管理,加强力量调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行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转变到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上来。

严格落实安全祭扫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和祭扫设施场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祭扫工作措施,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严防人员聚集,合理设定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的人员承载量,引导群众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严控祭扫人员数量,做好管控关口前置,缩短祭扫时间。要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要加大人员投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地区,强化引导管理,积极主动做好保障,让出行、祭扫等各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倡导文明祭扫,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自觉减少流动聚集,社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的有利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梳理厚养薄葬的观念,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绿地、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摆放祭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式,推行绿色低碳祭扫,要大力推进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逝者,寄托哀思。各级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力度,把转变观念、文明祭扫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逐步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祭扫的良好习惯和新风尚。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检查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林业草原部门要加大林区和草原防火巡查和应急处置力度﹔城管部门要加大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市、县(区)制定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预案,3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思想麻痹、工作走形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记者周一青王溦)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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