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与驻港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履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林郑月娥:与驻港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履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月8日表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尽快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建立协调机制,特区政府有关机构也将在工作层面与驻港国安公署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驻港国安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林郑月娥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时表示,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在“一国两制”下,基本法要求香港特区为国家安全进行本地立法。可惜,香港特区由于种种原因,回归祖国23年仍然未能履行宪制义务,令香港出现了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的不幸局面。

林郑月娥说,自去年6月以来,香港饱受暴力冲击,社会动乱严重影响经济、民生和市民的权利和自由。中央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再次体现对“一国两制”的坚持、对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决心,也包括对香港特区和市民的爱护。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特区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得以有效堵塞,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变得有法可依,为香港提供从乱到治的转机,社会有望恢复稳定,市民的自由和权利也得到更好的保障。

林郑月娥说,过去一个星期,特区政府已采取迅速行动开展相关工作。在7月3日成立了由她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区国安委,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在7月6日召开首次会议。执行香港国安法的警务处和律政司已相继按法律成立专职部门,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负责人已经就职,而律政司司长也已委任首批专职检控官。

林郑月娥表示,为了能及时处理一宗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她也指定了首批裁判官为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她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制定了一套自7月7日开始生效的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既能达到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目的,也能同时符合香港国安法总则下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依法保护各项权利和自由的要求。

林郑月娥说,香港国安法是一部全国性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肯定需要探索、学习,也肯定会面对不少困难、挑战。驻港国安公署将成为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事务上的重要伙伴,她与特区政府期待与驻港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竭尽所能执行香港国安法,履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让香港维持繁荣稳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李娇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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