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甘肃省启动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记者8月12日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和甘肃省委的安排部署,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启动了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并提出工作方案。

据介绍,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涵盖甘肃省制定及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清理内容包括对甘肃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梳理,并确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工作计划。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甘肃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市(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实施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清理工作,各单位应于10月底前完成报送和审查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任务和目标、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民法典、熟悉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确保清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做到清理底数清,清理问题清,清理计划清,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清理要求,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协调,对清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进行沟通,认真提出清理报告,确保此次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李娇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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