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公安系统巡察亮剑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

首都公安系统巡察亮剑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

“党的十九大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五轮常规巡察、一轮‘回头看’,对33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共发现突出问题576个,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移送问题线索26件。”近日,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办作为市级单位代表,在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将49个局属单位党组织纳入巡察全覆盖范围,紧紧围绕首都公安机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使命,列出“施工期限”制作“战略挂图”,深入开展巡察。

据了解,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经过认真核实处理,市公安局党委分别对系统内8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使巡察利剑在公安系统基层单位“亮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压力向基层党组织层层传导。

“查办党员干部不是目的,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办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巡察发现的“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侦查办案临时牌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巡察办分别向市局法制总队、市局警保部反馈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市局法制总队通过组织常态化实战培训、制作视频演示片、编写教材、制定培训计划等方式指导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推动市局警保部开展侦查办案临时牌照专项核查清理,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抓好‘四个突出’,是市公安局党委在巡察实践探索中找到的答案。”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办党委书记顾荣华介绍,在政治站位上突出“高”,牢固树立“公安姓党”的政治信念;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实”,重点关注上级部署要求落实、敏感节点涉访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在方式方法上突出“新”,探索开展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在建章立制上突出“常”,建立以党委意见为核心,10余项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察制度体系。以“四个突出”切实肩负起公安职责使命,扛起巡察监督利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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