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决定人事任免等事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决定人事任免等事项

李伟主持

1月18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人事任免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全体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对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以高水平的履职和扎实的工作成效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实现首都“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调整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刘伟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敬大力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朱雅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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