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报告人:刘铭 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导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创设性规范,对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大“攻坚克难”,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又一“画龙点睛”。本期报告,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刘铭从惩罚性赔偿的含义、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三方面为我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文稿][课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21-02-03 13:53: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杨雪责任编辑:李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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