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长江海事部门加强宣贯执法

《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长江海事部门加强宣贯执法

新华网武汉3月1日电(李晓笛)“你们船上的生活垃圾如何处理?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如何回收?”在长江武汉段新五里服务区一艘停泊的载油船舶上,海事执法人员一边仔细检查,一边就防污染情况询问船舶工作人员。“对于船舶造成的污染,比如船上卫生间的水,如果直排到长江,海事部门将依法处2万元以上的罚款。”武汉港区海事处武桥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孙玉国说。

孙玉国所依的法就是《长江保护法》,这是中国第一部流域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说,长江海事局主要在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方面承担重任。“长江海事部门正在积极组建《长江保护法》的宣贯队伍,进行现场宣传和检查执法,扎实做好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据介绍,在《长江保护法》到来之前,长江海事局已完成从安全监管为中心向安全与防污监管为中心的观念转变。

“近五年来,我们与1130家航运企业签订防污染责任状,查处涉污相关违法行为1.5万余起。”李江介绍说。与此同时,长江海事局里已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设码头固定接收点1172个、流动接收点259个,实现码头船舶垃圾100%免费接收,推动建成33座船舶污染物转岸码头、4处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新建10座化学品洗舱站。

他表示,下一步长江海事局将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更好的维护长江经济带的发展。

“所有的船舶,都被要求先交付垃圾,先交付生活污水,再进行作业。我们武汉海事局辖区内,所有的污水,必须是零排放。”孙玉国说。

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武汉港区海事处武桥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登船进行执法检查。新华网李晓笛摄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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