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20年工作回顾;二、“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三、2021年重点工作。本期课件,宣讲家网和您一起学习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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