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好“办实事”中的“我”

准确理解好“办实事”中的“我”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数天前,我省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会议结束后,各地闻风而动、立说立行,深入排查基层和群众的需求以及期待解决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方案,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我”是谁?或者说,如何准确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我”?应该说,“我为群众办实事”首先是指我们党和各级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这里的“我”,当然首先是指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永远不变的初心。百年以来,我们党是在踏踏实实、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中树立形象、赢得民心、建立功业的;面向未来,我们党同样要靠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幸福、真抓实干办好群众希望办好的事来凝心聚力,共同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未来。对于各级党的组织来说,“我为群众办实事”则更具体、更现实,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基层和群众想办而没办的难事、好事、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是重要的参与者。因此,“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我”也是指我们每一个党员。党组织是由一个个党员组成的,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当然是组织行为,但这种行为也要依靠一个个党员来实施、推动、完成。面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每一个党员都要强化“我”的自觉,端正“我”的态度,拿出“我”的作为。身为党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能存有“为群众办实事是组织的事,不是党员个人的事”的错误思想,更不能有“光看不干”“光说不练”的“看客心态”。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每一位党员都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都热情投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才能把实事办好。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提升本领能力的契机。为群众办实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不强、宗旨观念强不强、为民服务的本领能力强不强的试金石。我省提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是要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聚焦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集中精力办好事关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实事,全力以赴办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广大党员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积极主动投身实践活动,以扎实有效的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今年全年。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一项实践活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有一定的阶段性,但为群众办实事是长期的、一直的。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来说,要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自觉,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集中办实事与一直办实事的关系,强化宗旨意识,强化系统观念,集中精力办实事,持之以恒办实事,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中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树立党的良好形象,赢得百姓的点赞与认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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