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伟主任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大会各项决议,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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